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


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
尊敬的家长:

    近年来,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为教育事业健康、快速、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现将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:


一、义务教育资助政策


资助

项目

资助对象

资助标准

资助资料

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(原建档立卡学生、困难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)

寄宿生:小学1000元/生·年、初中1250元/生·年;非寄宿生:小学500元/生·年、初中625元/生·年。


1. 学生或监护人填写《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

2.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

3.学生本人户口薄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


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寄宿生

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、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。

 1.学生或监护人填写《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

2.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

3.学生本人户口薄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


二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发放流程


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每年9月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,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按学期发放。具体如下:

(一)家长申请

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《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,确定是否“申请资助”,交班主任审核。

(二)学校认定

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,通过家访、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。学校开展三级困难认定,公示困难认定结果。

(三)学校评审

学校开展三级评审,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受助名单,报郫都区教育局925备案。

(四)资金发放

资助金由区教育局通过“一卡通”监管平台发放到学生社会保障卡。(一般每年的5月和11 月初,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)。



郫都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联系方式:028-879311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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